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稿)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上级有关中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出我校学分制方案。
一、课堂教学学分(100学分)
(一)每学期课堂教学学分的构成(25学分/期,采用倒扣计分法,没有被扣分计满分)。
1.上课时数学分: 17学分。学生每到校学习满一个星期给予1学分,一周有旷课或因私请假超过3节课的(不包含3节),本周不给学分(特殊情况的,需要专业部主任批准的请假条)。
2.平时成绩学分:4学分。每个学科的平时成绩0.5学分,最高不超过4学分。各学科学生不交作业的次数超过本学期布置作业次数三分之一的视为该学科不得分,直到扣完4分为止。
3.学期结束考试成绩学分: 4学分。每个学科的期考成绩0.5学分,最高不超过4学分。任课教师记录有学生不参加期末考试或不合格的,每个学科扣0.5学分,直到扣完4分为止。
(二)具体操作办法。
1.上课时数学分统计。班主任每4周把本班学生所得的学分统计好并在班上进行公示。
2.平时成绩学分的统计。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时把学生的该项得分统计好交给班主任集中公示。
3.学期结束考试成绩学分。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时把学生的该项得分统计好交给班主任集中公示。
二、实习学分(50学分)
(一)中专三年学习中学生顶岗实习按10个月安排,每月实习学分为5分,总分为50分。
(二)学生每完成一个星期的实习任务计1个学分,每月完成一次作业计1个学分,月满分为5分。
(三)每月在实习企业由驻厂老师和学生班委会公示学生所得实习学分一次,实习结束后统计公示一次,责任人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备份后交教务处。
(四)学生不参加学校集中安排的顶岗实习而私下在其它企业参加实习,需每月交实习手册(要有所在企业鉴定、盖章)及实习作业给原驻厂老师,经原驻厂老师审核给予相应实习学分,并上报招就处。
三、德育学分(20学分)
(一)德育学分构成:每个学生德育学分20分,按六个学期在籍来算,每个学期3分。6个学期都没有受到处分的,得20分。
(二)操作方法:采用倒扣分法。全期没有受到处分的,得3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3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扣2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扣1分。学期结束,班主任在班上进行公示。
四、统计办法。
学生总学分的统计。在学期结束时,由班主任把课堂教学学分、实习学分和德育学分三项的总学分在班上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签名上交到专业部主任,专业部主任签名确认后上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存档,作为学生是否能取得毕业、毕业时推荐升本科考试、就业的依据。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