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试行)
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出勤制度,规范教职工上、下班和上课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考核细则。
一、教职工上下班规定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上班,11:00下班;下午2:20上班,5:00下班;晚上7:10上课,9:10下课。签到时间上午7:30—8:00,下午1:50—2:20。具体由办公室轮值老师登记考勤。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校或专业部或有关部门的会议与集体活动,无请假手续缺席者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或需中途离校须及时请假。
二、教师上、下课规定
1.教师上课须提前3分钟到教室,上课时间一到必须在教室进行上课。
2.下课时间没有到,不能够提前下课(包括实习课)。
3.在实训室上课的教师必须提前告知学生上课的地点,上课时间一到,学生必须在实习室里面上课,不能够在路上行走。
三、考勤办法
1.凡超过规定时间签到的,按迟到处理,超过一节课没有签到的,按旷工0.5天处理。
2.提前时间下课或提前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3.上课时间已到,教师或学生不到教室上课的,按迟到处理。
4.课堂迟到、早退、缺课、中途离开课堂等按教学事故处理。
5.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需临时中途外出,必须向处室、专业部主任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每日上、下班出勤以签到记录为准,上下课以检查记录为准,迟到、早退无需说明。学校根据记录统计结果每周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布,同时作学期结束绩效考核依据。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