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警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实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校警工作职责: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做好交接班手续,包括工作用品、出入校园的人员情况记载等。
2.学生有特殊原因外出的,校警必须查验学生所持有经领导审批的请假条后,方可放行,无假条的学生一律不准外出。外来人员进学校办事,必须在得到学校领导或教职工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 ,不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进校。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更不准在校内游玩、叫卖、捡破烂;,家长进校时需填写会客登记表,上课时间不得会见学生。
4.非学校教职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出入,教职工骑自行车必须临门下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5.校警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时间,特别是早餐、中餐、晚餐、课外活动、上下学、晚自习这六个时间段里,要求必须着装警服,出勤巡逻,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擅离职守。
6.校警人员应按规定准时进行巡逻,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及时处置,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制止、处理校内一切纠纷,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7.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上班时间睡觉、会客,从事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允许学校老师或闲散人员到值班室闲聊。
8.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必须定时在校门口巡逻,确保校门****通秩序的疏导,确保学生进出有序。晚自习下后,及时督促学生按时回宿舍,巡逻时一定要着装警服,佩戴器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9.协助两饭间男女生寝室管理员做好寝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生放假期间,做好护校工作。
10.负责对学校发生的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违纪现象的调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报政教处。
1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各项安全知识,加强与班主任的合作,处理好日常校内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
12.负责搞好校门周围环境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
13.做好学校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
考核:校警工作由政教处领导和值周领导共同考核,若有缺岗或工作失误的,除纳入当周考核外,由政教处做好记录,纳入期末相关考核。
重点考核条款
(2015年12月21日起执行)
1.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内,外来人员进学校办事必须登记 ,并联络被访部门领导,获批准后才可进校。不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发现当班校警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10元。
2.校警应坚守岗位,值班时间(含双休日)要求必须着装警服上班,巡逻时一定要佩戴器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擅离职守。如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10元。
3.星期日或收假学生回校进入校门时,必须严格检查学生携带的物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香烟、毒品等违禁品进入校园。如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10元。
4.节假日当班校警外出吃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0分钟,超时不到岗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30元。
5.校警必须严格把关学生进出校门,不得聚众讲话影响执勤。上课时间,如发现放行未经请假批准的学生出校外买东西,或是带快餐、盒饭、烟酒等进入校内,每人次扣10元。
6. 内保执勤校警要加强校内辖区巡逻,不得长时间坐在内保室内,每次巡逻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复查监控视频或随机抽查发现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