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三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要齐全。
桂公网安备 450921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