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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竞赛制度
信息来源:容县职业中专 发布时间:  共有1985人查看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竞赛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通知精神,加快发展我校现代职业教育、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校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竞赛管理制度。

一、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竞赛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下发通知指定参加学习培训的,由办公室或教务处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提供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后,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参加学习培训竞赛的,由教务处提供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并由教务主任签字确认,再由分管领导签名确认,报校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行政处(室)或专业部须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经教务处同意并由教务主任签字确认,由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后,经行政会议同意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或协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组织参加。 

二、外出培训学习竞赛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回到学校上班。

2.凡外出学习培训竞赛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写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培训竞赛心得体会,将纸质和电子稿一起交教务处,必要时在专业部或学校作专题汇报,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外出学习培训竞赛费用由参加人回校完成学习汇报后,由教务主任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三、外出培训学习竞赛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培训竞赛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

2.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培训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上班,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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