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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借书阅览加分的规定
信息来源:容县职业中专政教处 发布时间:  共有4479人查看

 关于学生借书阅览加分的规定

  为了扩大学生的视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提高学生借书阅览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自学能力,养成高雅的生活情趣,加快适应社会的进程,促进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决定对学生借书阅览进行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借书:每本书限3-5天。每一人次借书的加0.1分,做读书笔记摘录的另加0.1分,写观后感的再加0.1分。读书笔记和观后感要交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审阅,以便加分。
  二、阅览:
  1.阅览时间为第七节活动课(星期一第七节全校大扫除)、晚假及节假日。
  2.学生到阅览室读书看报,要实行阅览登记制度,出入都要登记,半小时以上才加分,每一人次加0.1分,做读书笔记摘录的另加0.1分;不足半小时不计分。
  三、管理:
  1.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每周推介图书2-3本,提高学生借阅的兴趣。
  2.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对借书阅览作摘录写观后感做得好的学生、班级要善于发现并及时进行表扬,对阅览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以及借书阅览工作重视不够做得不好的班级提出批评,推动工作的进展。
  3.适当时候举行读书笔记展览。中期进行总结,评出读书活动积极分子,在全校进行表彰。
  4.每周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星期五下午3点半钟前交到政教处进行精神文明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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