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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信息来源:容县职业中专政教处 发布时间:  共有4661人查看

 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三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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